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分析指标和分析图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6 02:05:37 浏览: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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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分析指标和分析图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分析指标和分析图表的通知
保监统信〔2008〕664号
各保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保险及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我会在印发《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健康保险及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指标和分析图表(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使用。
请各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附件内容电子版。
附件:
1、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统计分析指标
2、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统计分析表
3、健康保险统计制度统计分析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对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的函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
关于对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的函
建住房市函[2002]07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2000年,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0]108号)后,各地陆续成立了一些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对促进住房消费、防范住房贷款的风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各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现有住房贷款担保体制的政策措施,经研究,决定对全国现有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要求
(一)调查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所有经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政府批准成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及其他从事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机构;
(二)调查内容:见附件《住房置业担保统计基层表》及指标说明;
(三)调查时间:调查表数据填报今年三季度的有关数据,调查情况报送时间为12月5日前;
(四)其他:请省(区、市)尽快将调查工作布置到各市(县),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各市(县)报送的《住房置业担保统计基层表》上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各市(县)要及时向省(区、市)报送以下材料:
1.《住房置业担保统计基层表》,调查表填报的数据要准确、完整、全面,并加盖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公章。
2.有关文字材料,主要应包括批准设立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的单位,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住房置业担保工作关系到住房市场和住房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本地区的调查,并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加强对住房置业担保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按照《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经批准设立后,应当报建设部备案,请目前仍未备案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年底前将有关资料,包括政府批准成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等尽快报送我司备案。
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我司拟会同财政部综合司、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在年底前召开一次部分省市住房置业担保工作座谈会,研讨住房置业担保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加强对住房置业担保的监管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住房贷款担保体制等。请各省(区、市)部署有关城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会议通知另行下发。
联系人: 杨佳燕、汪为民
联系电话:010-68394081(兼传真)、6839319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E-mail:shichang@mail.cin.gov.cn
附件:住房置业担保调查表及指标说明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和英国皇家学会关于开展地学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地质矿产部 英国皇家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和英国皇家学会关于开展地学科技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签订日期1986年9月26日 生效日期1986年9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和英国皇家学会(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开展地学研究和对双方共同感兴趣的科研课题进行有益合作的精神,在一九八五年英国地质学家访华期间经过协商,达成谅解如下:
一、双方将在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章,为共同的利益促进合作。
二、初期合作研究项目如下:
(一)江西会昌地区花岗岩岩浆作用及其与矿化关系的研究;
(二)湖南、江西交界诸广山北段的花岗岩演化,变形构造及其与矿化关系和填图方法的研究;
(三)冀东剪切带和太古界变质岩填图方法的研究。
三、执行合作项目的费用由双方分担如下:
(一)派出方负担项目参加者的国际旅费并继续享有其正常的工资待遇;接待方负责食宿费、当地交通费及急诊医疗费。
(二)通讯费由各方自负。
(三)随行家属的费用由访问者自负。
(四)野外工作、资料处理、实验室测定、样品分析和出版的费用,如在中国进行,由中方负担;如在英国进行,由英方负担。
(五)样品的国内运费由接待方负担;国际运费由派出方负担。
(六)本条(一)至(五)款以外的费用由各方自负。
四、双方各自指定本国参加合作项目的负责人。每一项目的研究内容、期限、项目负责人及初步方案均在备忘录单独的附件内详细说明,一俟达成协议,它们都将作为备忘录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合作研究项目的全部成果属双方共有,鼓励在中国、英国和国际刊物上发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出版或向第三方提供。地质填图的原始资料由中方留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和资料,必要时,双方均可以复制。双方同意为参加合作项目的科学家将样品和其它必需的资料运回本国提供方便。
六、双方将根据需要不定期会晤,回顾合作进展情况,并商定新的合作项目。
本谅解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期满以前六个月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三年。
本谅解备忘录终止时,所有尚未完成的合作项目均应根据本谅解备忘录继续执行,直至全部完成为止。
本谅解备忘录于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注:附件一、二、三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 英国皇家学会
代 表 代 表
周维屏 彼得·沃伦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