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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16:18:36  浏览:881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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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发布2002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一、以下商品编号的产品由地方、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1 84021110 蒸发量在900吨/时及以上的发电用锅炉
2 84021190 蒸发量超过45吨/时的其他水管锅炉
3 84021200 蒸发量不超过45吨/时的水管锅炉
4 84021900 未列名蒸汽锅炉,包括混合式锅炉
5 84022000 过热水锅炉
6 84029000 蒸汽及过热水锅炉零件
7 84031010 家用型热水锅炉
8 84031090 其他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
9 84039000 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零件
10 84041010 蒸汽锅炉和过热水锅炉的辅助设备
11 84041020 集中供暖用锅炉的辅助设备
12 84042000 水蒸汽或其他蒸汽动力装置的冷凝器
13 84049010 84041020所列设备的零件
14 84049090 84041010、84042000所列设备的零件
15 84068110 40兆瓦<输出功率≤100兆瓦的汽轮机
16 84068120 100兆瓦<输出功率 ≤350兆瓦的汽轮机
17 84068130 输出功率超过350兆瓦的汽轮机
18 84068200 输出功率不超过40兆瓦的汽轮机
19 84069000 汽轮机零件
20 84081000 船舶用柴油机
21 84089010 机车用柴油机
22 84089093 其他输出功率≥132.39kw的压燃活塞内燃机
23 84101100 水轮机及水轮,P≤1000kw
24 84101200 1000kw<P≤10000kw的水轮机及水轮
25 84101310 P>30000kw的冲击式水轮机及水轮
26 84101320 P>35000kw的贯流式水轮机及水轮
27 84101330 P>200000kw的水泵水轮机及水轮
28 84101390 P>10000kw的其他水轮机及水轮
29 84109010 水轮机及水轮的调节器
30 84109090 其他水轮机及水轮的零件
31 84122910 液压马达
32 84122990 其他液压动力装置
33 84123900 其他气压动力装置
34 84131100 分装燃料或润滑油的计量泵,加油站或车库用
35 84131900 其他装有或可装计量装置的液体泵
36 84132000 手泵,但装有或可装计量装置者除外
37 84133010 输出P≥132.39KW发动机用燃油泵
38 84133090 其他活塞内燃机用燃油、润滑油泵或冷却剂泵
39 84134000 混凝土泵
40 84135010 气动往复式排液泵
41 84135020 电动往复式排液泵
42 84135030 液压往复式排液泵
43 84135090 未列名往复式排液泵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44 84136010 潜油电泵及潜水电泵
45 84136090 其他回转式排液泵
46 84137010 转速在10000转/分及以上的离心泵
47 84137090 未列名离心泵
48 84138100 未列名液体泵
49 84138200 液体提升机
50 84139100 液体泵零件
51 84139200 液体提升机零件
52 84141000 真空泵
53 84143011 冷藏、冷冻箱压缩机,电动机P≤0.4kw
54 84143012 电机功率>0.4,≤5kw冷藏或冷冻箱用压缩机
55 84143013 电机功率>0.4,≤5kw的空气调节器用压缩机
56 84143019 电机驱动的其他制冷设备用压缩机
57 84144000 装在拖车底盘上的空气压缩机
58 84145930 离心通风机
59 84145990 未列名风机、风扇
60 84148010 燃气轮机用的自由活塞式发生器
61 84148020 二氧化碳压缩机
62 84148090 其他空气泵,气体压缩机,通风罩、循环气罩
63 84149011 84143011-14、84143090压缩机进、排气阀片
64 84149019 84143011至84143014及84143090机器其他零件
65 84149090 8414所列其他机器的零件
66 84151010 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
67 84151021 制冷量≤4千大卡/时分体式空调
68 84151022 制冷量>4千大卡/时分体式空调
69 84158110 装冷热换向阀空调器,制冷量≤4000大卡/时
70 84158120 装冷热换向阀空调器,制冷量>4000大卡/时
71 84158210 其他空气调节器,制冷量≤4000大卡/时
72 84158220 其他空气调节器,制冷量>4000大卡/时
73 84158300 未装有制冷装置的空气调节器
74 84159010 84151000,84158110及84158210设备的零件
75 84159090 84158120,84158220及84158300设备的零件
76 84161000 使用液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77 84162011 使用天然气的炉用燃烧器
78 84162019 使用其他气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79 84162090 使用粉状固体燃料的炉用燃烧器
80 84163000 机械加煤机及其机械炉篦、机械出灰器等装置
81 84169000 8416的零件
82 84171000 矿砂或金属的焙烧、熔化等热处理用炉及烘箱
83 84178010 炼焦炉
84 84178020 放射性废物焚烧炉
85 84178030 水泥回转窑
86 84178040 石灰石分解炉
87 84178090 未列名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及烘箱
88 84179020 焦炉零件
89 84179090 品目84.17其他设备的零件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90 84181010 各自装门的冷藏—冷冻组合机,容积>500l
91 84181020 200<容积≤500升的冷藏-冷冻组合机
92 84181030 容积≤200升的冷藏-冷冻组合机
93 84182110 容积超过150升的压缩式家用型冷藏箱
94 84182120 50升<容积≤150升的压缩式家用型冷藏箱
95 84182130 容积不超过50升的压缩式家用型冷藏箱
96 84182200 电气吸收式家用型冷藏箱
97 84182900 其他家用型冷藏箱
98 84183010 T≤—40℃的柜式冷冻箱,容积≤800l
99 84183021 T>—40℃的柜式冷冻箱,500l<容积≤800l
100 84183029 T>—40℃的柜式冷冻箱,容积≤500l
101 84184010 T≤—40℃的立式冷冻箱,容积≤900l
102 84184021 T>—40℃的立式冷冻箱,500l<容积≤900l
103 84184029 T>—40℃的立式冷冻箱,容积≤500l
104 84185000 其他冷藏或冷冻柜、箱、展示台、陈列箱等
105 84194090 其他蒸馏或精馏设备
106 84195000 热交换装置
107 84196011 制氧量≥1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制氧机
108 84196019 其他制氧机
109 84196090 未列名液化空气或其他气体的机器
110 84198910 加氢反应器
111 84198990 未列名利用温度变化处理材料的机器、装置等
112 84199090 8419其他设备的零件
113 84201000 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
114 84209100 滚筒
115 84209900 砑光机或其他滚压机器的未列名零件
116 84212910 压滤机
117 84213921 工业用静电除尘器
118 84213922 工业用袋式除尘器
119 84213923 工业用旋风式除尘器
120 84213929 其他工业用除尘器
121 84223011 电动手提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
122 84223019 其他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
123 84223021 全自动水泥灌包机
124 84223029 其他水泥灌装机
125 84223030 其他灌装机、包装机
126 84229020 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零件
127 84229090 8422其他机器的零件
128 84243000 喷汽机、喷砂机及类似的 喷射机器
129 84248999 未列名液体或粉末的喷射、散布或喷雾机械器
130 84251100 电动的滑车及提升机
131 84251900 非电动的滑车及提升机
132 84252011 圆筒直径在2米及以上的矿井卷扬机
133 84252019 其他矿井卷扬机
134 84253100 其他电动的卷扬机及绞盘
135 84261910 装船机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136 84261921 抓斗式卸船机
137 84261929 其他卸船机
138 84261930 龙门式起重机
139 84261941 门式装卸桥
140 84261942 集装箱装卸桥
141 84261943 其他动臂式装卸桥
142 84261949 未列名装卸桥
143 84262000 塔式起重机
144 84263000 门座式起重机及座式旋臂起重机
145 84264110 轮胎式自推进起重机
146 84264190 带胶轮的其他自推进起重机械
147 84264910 履带式起重机
148 84264990 不带胶轮的其他自推进起重机械
149 84271010 电动机推进的有轨巷道堆跺机
150 84271020 电动机推进的无轨巷道堆跺机
151 84271090 其他电动叉车及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工作车
152 84272010 集装箱叉车
153 84272090 其他机动叉车其他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工作车
154 84279000 未列名叉车等装有升降或搬运装置的工作车
155 84281010 载客电梯
156 84281090 其他升降机及倒卸式起重机
157 84283100 地下专用的连续运送货物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158 84283200 斗式连续运送货物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159 84283300 带式连续运送货物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160 84283910 链式连续运送货物或材料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161 84283920 辊式连续运送货物或材料的升降机及输送机
162 84284000 自动梯及自动人行道
163 84286021 单线循环式客运架空索道
164 84286029 其他客运架空索道
165 84286090 其他缆车.座式升降机、滑雪拉索;索道牵引机
166 84291190 其他履带式推土机
167 84291910 其他推土机,P>235.36kw(320hp)
168 84291990 未列名推土机
169 84292010 筑路机及平地机,P>235.36kw(320hp)
170 84292090 其他筑路机及平地机
171 84294011 机重18吨及以上的振动压路机
172 84294090 未列名捣固机械及压路机
173 84303100 自推进的截煤机、凿岩机及隧道掘进机
174 84305020 矿用电铲
175 84312000 8427所列机械的零件
176 84313100 升降机、倒卸式起重机或自动梯的零件
177 84313900 其他8428所列机械的零件
178 84314910 矿用电铲用零件
179 84399100 制造纤维素纸浆机器的零件
180 84399900 制造或整理纸及纸板机器的零件
181 84341000 挤奶机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182 84342000 乳品加工机器
183 84349000 挤奶机及乳品加工机器的零件
184 84351000 制酒、果汁等饮料的压榨机、轧碎机等机器
185 84359000 84351000所列机器的零件
186 84413090 其他制造箱、盒、管、桶或类似容器的机器
187 84414000 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模制成型机器
188 84418090 其他制造纸浆制品、纸制品或纸板制品的机器
189 84419090 其他制造(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机器的零件
190 84431100 卷取进料式胶印机
191 84431200 办公室用片取式胶印机(片尺寸≤22×36cm)
192 84435911 圆网印刷机
193 84435912 平网印刷机
194 84435919 其他网式印刷机
195 84436000 印刷用辅助机器
196 84439000 印刷及印刷用辅助机器的零件
197 84440010 合成纤维长丝纺丝机
198 84440020 合成纤维短丝纺丝机
199 84440030 人造纤维纺丝机
200 84440040 化学纤维变形机
201 84440090 其他纺织化纤挤压、拉伸、变形或切割机器
202 84451110 棉纤维型梳理机
203 84451120 毛纤维型梳理机
204 84451200 精梳机
205 84451320 粗纱机
206 84452090 其他纺纱机
207 84453000 并线机或加捻机
208 84454010 自动络筒机
209 84459010 整经机
210 84459020 浆纱机
211 84459090 未列名纺织纱线的其他生产及预处理机器
212 84463030 织物宽度超过30厘米的片梭织机
213 84463040 织物宽度超过30厘米的喷水织机
214 84463090 织物宽度超过30厘米的其他无梭织机
215 84471100 圆筒直径不超过165毫米的圆型针织机
216 84471200 圆筒直径超过165毫米的圆型针织机
217 84472010 经编机
218 84472020 其他平型针织机
219 84481100 多臂机或提花机及其卡片的加工或汇编机器
220 84514000 洗涤、漂白或染色机器
221 84515000 纺织物卷绕、退绕、折叠、剪切或剪齿边机器
222 84518000 纱、织物等整、涂机器;列诺伦等布基涂布机
223 84519000 8451所列机器的零件
224 84542010 炉外精炼设备
225 84543010 冷室压铸机
226 84543021 方坯连铸机
227 84543022 板坯连铸机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228 84543029 其他钢坯连铸机
229 84551010 热轧管机
230 84551020 冷轧管机
231 84551030 定、减径轧管机
232 84551090 其他金属管轧机
233 84552110 板材热轧机
234 84552120 型钢轧机
235 84552130 线材轧机
236 84552190 其他金属热轧机或冷热联合轧机
237 84552210 板材冷轧机
238 84572000 单工位组合机床
239 84573000 多工位组合机床
240 84589100 其他数控车床
241 84593100 数控镗铣床
242 84594010 数控镗床
243 84595100 升降台式数控铣床
244 84596110 龙门数控铣床
245 84596190 未列名数控铣床
246 84601100 数控平面磨床
247 84602110 数控外圆磨床
248 84602120 数控内圆磨床
249 84602190 未列名数控磨床
250 84602910 其他外圆磨床
251 84602920 其他内圆磨床
252 84614010 数控切齿机、齿轮磨床或齿轮精加工机床
253 84621090 其他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
254 84622190 数控弯曲、折叠或矫平机床
255 84622990 其他弯曲、折叠或矫平机床
256 84623110 数控板带纵剪机床
257 84623120 数控板带横剪机床
258 84623190 其他数控剪切机床
259 84629110 金属型材液压挤压机
260 84713000 重量≤10公斤的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261 84714110 巨型、大型及中型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
262 84714120 小型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
263 84714140 其他微型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
264 84714190 未列名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265 84714910 系统形式的巨型机、大型机及中型机
266 84714920 系统形式的小型机
267 84714940 系统形式的微型机
268 84715010 巨型机、大型机及中型机的数字式处理部件
269 84715020 小型机的数字式处理部件
270 84715040 微型机的数字式处理部件
271 84715090 其他数字式处理部件
272 84716010 显示器
273 84716031 针式打印机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274 84716032 激光打印机
275 84716033 喷墨打印机
276 84716039 其他打印机
277 84716050 扫描仪
278 84716090 其他输入或输出部件
279 84717010 硬盘驱动器
280 84717020 软盘驱动器
281 84717030 光盘驱动器
282 84718000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其他部件
283 84723010 邮政信件分拣及封装设备
284 84742010 齿辊式固体矿物质的破碎或磨粉机器
285 84742020 球磨式固体矿物质的破碎或磨粉机器
286 84742090 其他固体矿物质的破碎或磨粉机器
287 84743100 混凝土或砂浆混合机器
288 84743200 矿物与沥青的混合机器
289 84743900 固体矿物质的其他混合或搅拌机器
290 84751000 灯泡、灯管、电子管及似品的封装机器
291 84772090 其他挤出机
292 84774010 塑料中空成型机
293 84774020 塑料压延成型机
294 84775900 其他模塑或成型机器
295 84778000 其他橡胶或塑料及其产品的加工机器
296 84791022 稳定土摊铺机
297 84791029 其他摊铺机
298 84798200 搅混、轧碎、研磨、筛选、均化或乳化机器
299 84798910 船舶用舵机及陀螺稳定器
300 84798961 自动插件机
301 84798962 自动贴片机
302 84804100 金属、硬质合金用注模或压模
303 84831090 其他传动轴及曲柄
304 84834020 行星齿轮减速器
305 84851000 船用推进器及桨叶
306 85015200 多相交流电动机,750W<P≤75KW
307 85015300 多相交流电动机,P>75KW
308 85016100 交流发电机,P≤75KVA
309 85016200 交流发电机,75KVA<P≤375KVA
310 85016300 交流发电机,375KVA<P≤750KVA
311 85016410 交流发电机,750KVA<P≤350KVA
312 85016420 交流发电机,350MVA<P≤665MVA
313 85016430 交流发电机,P>665MVA
314 85021200 压燃式内燃机发电机组,75KVA<P≤375KVA
315 85021310 压燃式内燃机发电机组,375KVA<P≤2MVA
316 85021320 压燃式内燃机发电机组,P>2MVA
317 85042100 液体介质变压器,额定容量≤650KVA
318 85042200 液体介质变压器,650KVA<额定容量≤10MVA
319 85042310 液体介质变压器,10MVA<额定容量<400MVA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320 85043110 额定容量≤1KVA的互感器
321 85043190 未列名额定容量≤1KVA的变压器
322 85043210 1KVA<额定容量≤16KVA的互感器
323 85043290 1KVA<额定容量≤16KVA的未列名变压器
324 85043300 其他变压器,16KVA<P≤500KVA
325 85043400 其他变压器,P>500KVA
326 85045000 其他电感器
327 85065000 锂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
328 85068000 其他原电池(组)
329 85073000 镍镉蓄电池
330 85074000 镍铁蓄电池
331 85078010 镍氢电池
332 85078020 锂离子电池
333 85078090 未列名蓄电池
334 85141010 可控气氛热处理炉
335 85142000 工业或实验室用感应或电介质炉及烘箱
336 85144000 其他工业或实验室用感应或电介质的加热设备
337 85152190 其他全自动或半自动电阻焊接机器及装置
338 85153190 其他全自动或半自动电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339 85153900 其他电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340 85158000 其他焊机;热喷金属或硬质合金的电气机器
341 85172100 传真机
342 85175021 光端机、脉冲编码调制设备(PCM)
343 85175022 波分复用光传输设备
344 85175029 其他光通讯设备
345 85175032 以太网络交换机
346 85175033 IP电话信号转换设备
347 85175034 集线器
348 85175035 路由器
349 85175036 调制解调器
350 85175039 未列名有线数字通讯设备
351 85175090 未列名有线载波通讯及有线数字通讯设备
352 85179020 光端机及脉冲编码调制设备(PCM)的零件
353 85179031 传真机热敏记录头
354 85179032 传真机接触式图象传感器
355 85179039 传真机的其他零件
356 85179090 8517所列其他设备的零件
357 85184000 音频扩大器
358 85199910 激光唱机
359 85203210 数字音频式有声音重放装置的盒式磁带录音机
360 85203290 数字音频式有声音重放装置的其他磁带录音机
361 85203300 其他盒式磁带型有声音重放装置的其他录音机
362 85203910 开盘式录音机
363 85203990 未列名装有声音重放装置的其他磁带录音机
364 85211011 广播级磁带型录像机
365 85211019 其他磁带型录像机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366 85211020 磁带型放像机
367 85229021 走带机构(机芯),不论是否装有磁头
368 85229029 盒式磁带录音机或放声机的其他零件、附件
369 85229030 视频信号录制或重放设备的零件、附件
370 85251010 广播电视用无线电广播、电视发送设备
371 85251090 其他无线电话、电报发送设备
372 85252019 其他卫星地面站设备
373 85252023 对讲机
374 85252091 广播电视用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
375 85252099 其他装有接收装置的发送设备
376 85253010 特种用途的电视摄像机
377 85253091 广播级电视摄像机
378 85253099 其他电视摄像机
379 85254010 特种用途静像视频摄像机及其他摄录一体机
380 85254041 广播级静像摄像机
381 85254042 家用型摄录一体机
382 85254049 其他静像摄像机及摄录一体机
383 85254050 其他数字照相机
384 85261010 导航用雷达设备
385 85261090 其他雷达设备
386 85269110 机动车辆用无线电导航设备
387 85269190 其他无线电导航设备
388 85269200 无线电遥控设备
389 85271200 袖珍盒式磁带收放机
390 85271300 其他不需外接电源的收录(放)音组合机
391 85271900 其他不需外接电源的无线电收音机
392 85272100 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收录(放)音组合机
393 85272900 其他需外接电源的汽车用无线电收音机
394 85273100 其他收录(放)音组合机
395 85273200 带时钟的收音机
396 85273900 未列名无线电收音机
397 85279090 未列名无线电话、电报、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
398 85281291 彩色电视机,屏幕尺寸≤42cm
399 85281292 彩色电视机,42cm<屏幕尺寸≤52cm
400 85281293 彩色电视机,屏幕尺寸>52cm
401 85282100 彩色视频监视器
402 85283010 彩色视频投影机
403 85291010 雷达及无线电导航设备天线及其反射器及零件
404 85291090 8525至8528其他设备的天线及其反射器及零件
405 85299010 电视发送、差转及卫星电视地面收转设备零件
406 85299020 手持式无线电话机零件
407 85299050 雷达及无线电导航设备零件
408 85299081 彩色电视接收机零件(高频调谐器除外)
409 85301000 铁道或电车道电气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
410 85308000 其他电气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
411 85309000 8530所列设备的零件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412 85311090 其他防盗或防火报警器及类似装置
413 85319010 防盗或防火报警器及类似装置的零件
414 85364100 继电器,V≤60V
415 85364900 继电器,60V<线路V≤1000V
416 85369000 其他连接用电气装置,线路V≤1000V
417 85371010 用于电压不超过1000伏线路的数控装置
418 85371090 其他电力控制或分配盘、板、台等,V≤1000V
419 85372010 全封闭组合式高压开关装置,线路V≥500kV
420 85381010 编号8537.2010所列货品的零配件
421 85401100 彩色阴极射线电视显像管
422 85404000 彩色数据/图形显示管,荧光点间距<0.4mm
423 85406010 雷达显示管
424 85421000 装有集成电路的卡(智能卡)
425 85422110 线宽≤0.18微米数字式单片集成电路
426 85422120 0.18<线宽≤0.35微米数字单片集成电路
427 85422190 线宽>0.35微米数字式单片集成电路
428 85422900 其他单片集成电路
429 85426000 混合集成电路
430 85427010 光通信设备的激光收发模块
431 85427090 其他微电子组件
432 85429000 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的零件
433 85433000 电镀、电解或电泳设备及装置
434 85438920 高、中频放大器
435 85438990 未列名具有独立功能的电气设备及装置
436 85439040 高、中频放大器零件
437 85445910 其他电缆,80V<耐压≤1000V
438 85446011 电缆,耐压>35KV
439 85446019 电缆,1000V<耐压≤35KV
440 85447000 由每根被覆光纤组成的光缆,
441 85489000 本章其他编号未列名机器或设备的电气零件
442 86011011 微机控制的直流电机驱动铁道电力机车
443 86011019 其他直流电机驱动铁道电力机车
444 86011020 交流电机驱动的铁道电力机车
445 86011090 其他由外部电力驱动的铁道电力机车
446 86021010 微机控制的柴油电力铁道机车
447 86021090 其他柴油电力铁道机车
448 86031000 外部供电铁道及电车道机动客、货、敞车
449 86039000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机动客车、货车、敞车
450 86040011 隧道限界检查车
451 86040012 钢轨在线打磨列车
452 86040019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检验车及查道车
453 86040091 电气化接触网架线机(轨行式)
454 86040099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维修或服务车
455 860711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等车辆的驾驶转向架
456 860712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等车辆的其他转向架
457 8607191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等车辆的轴
序号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458 8607199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或车辆的轮及上述货品零件
459 860721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等车辆空气制动器及其零件
460 860729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等车辆其他制动器及其零件
461 86073000 铁道等机车的钩、联结器、缓冲器及其零件
462 86079100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机车零件
463 86079900 其他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零件
464 86080010 轨道自动计轴设备
465 86080090 轨道固定装置和机械交通管理等设备及零附件
466 87013000 履带式牵引车、拖拉机
467 87019000 未列名牵引车、拖拉机
468 87041090 其他非公路用货运机动自卸车
469 87060010 非公路用自卸车装有发动机的底盘
470 87085030 非公路用自卸车用装有差速器的驱动桥
471 87086010 牵引车、拖拉机用非驱动桥及其零件
472 87086030 非公路用自卸车用非驱动桥及其零件
473 88021100 直升机,空载重量≤2000kg
474 88021210 7000≥空载重量>2000公斤的直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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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合公报(1972年)

中国 美利坚合众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2年2月28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的邀请,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自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月二十八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总统的有尼克松夫人、美国国务卿威廉·罗杰斯、总统助理亨利·基辛格博士和其他美国官员。
  尼克松总统于二月二十一日会见了中国共产党主席毛泽东。两位领导人就中美关系和国际事务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
  访问中,尼克松总统和周恩来总理就美利坚合众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正常化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广泛、认真和坦率的讨论。此外,国务卿威廉·罗杰斯和外交部长姬鹏飞也以同样精神进行了会谈。
  尼克松总统及其一行访问了北京,参观了文化、工业和农业项目,还访问了杭州和上海,在那里继续同中国领导人进行讨论,并参观了类似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导人经过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接触之后,现在有机会坦率地互相介绍彼此对各种问题的观点,对此,双方认为是有益的。他们回顾了经历着重大变化和巨大动荡的国际形势,阐明了各自的立场和态度。
  中国方面声明: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国家不分大小,应该一律平等,大国不应欺负小国,强国不应欺负弱国。中国决不做超级大国,并且反对任何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国方面表示:坚决支持一切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各国人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本国的社会制度,有权维护本国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来侵略、干涉、控制和颠覆。一切外国军队都应撤回本国去。中国方面表示:坚决支持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人民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所作的努力,坚决支持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的七点建议以及在今年二月对其中两个关键问题的说明和印度支那人民最高级会议联合声明;坚决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九七一年四月十二日提出的朝鲜和平统一的八点方案和取消“联合国韩国统一复兴委员会”的主张;坚决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和对外扩张,坚决支持日本人民要求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和中立的日本的愿望;坚决主张印度和巴基斯坦按照联合国关于印巴问题的决议,立即把自己的军队全部撤回到本国境内以及查谟和克什米尔停火线的各自一方,坚决支持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维护独立、主权的斗争以及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争取自决权的斗争。
  美国方面声明:为了亚洲和世界的和平,需要对缓和当前的紧张局势和消除冲突的基本原因作出努力。美国将致力于建立公正而稳定的和平。这种和平是公正的,因为它满足各国人民和各国争取自由和进步的愿望。这种和平是稳定的,因为它消除外来侵略的危险。美国支持全世界各国人民在没有外来压力和干预的情况下取得个人自由和社会进步。美国相信,改善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国与国之间的联系,以便减少由于事故、错误估计或误会而引起的对峙的危险,有助于缓和紧张局势的努力。各国应该互相尊重并愿进行和平竞赛,让行动作出最后判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自称一贯正确,各国都要准备为了共同的利益重新检查自己的态度。美国强调:应该允许印度支那各国人民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命运;美国一贯的首要目标是谈判解决;越南共和国和美国在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提出的八点建议提供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基础;在谈判得不到解决时,美国预计在符合印度支那每个国家自决这一目标的情况下从这个地区最终撤出所有美国军队。美国将保持其与大韩民国的密切联系和对它的支持;美国将支持大韩民国为谋求在朝鲜半岛缓和紧张局势和增加联系的努力。美国最高度地珍视同日本的友好关系,并将继续发展现存的紧密纽带。按照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美国赞成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停火继续下去,并把全部军事力量撤至本国境内以及查谟和克什米尔停火线的各自一方;美国支持南亚各国人民和平地、不受军事威胁地建设自己的未来的权利,而不使这个地区成为大国竞争的目标。
  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根据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际争端应在此基础上予以解决,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备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实行这些原则。
  考虑到国际关系的上述这些原则,双方声明:
  --中美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是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的;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任何一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三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谅解。
  双方都认为,任何大国与另一大国进行勾结反对其他国家,或者大国在世界上划分利益范围,那都是违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
  双方回顾了中美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严重争端。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双方同意,扩大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是可取的。为此目的,他们就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新闻等方面的具体领域进行了讨论,在这些领域中进行人民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将会是互相有利的。双方各自承诺对进一步发展这种联系和交流提供便利。
  双方把双边贸易看作是另一个可以带来互利的领域,并一致认为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的。他们同意为逐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提供便利。
  双方同意,他们将通过不同渠道保持接触,包括不定期地派遣美国高级代表前来北京,就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进行具体磋商并继续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双方希望,这次访问的成果将为两国关系开辟新的前景。双方相信,两国关系正常化不仅符合中美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会对缓和亚洲及世界紧张局势作出贡献。
  尼克松总统、尼克松夫人及美方一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给予他们有礼貌的款待,表示感谢。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收费公路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00年4月3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收费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维护收费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收费公路的建设、养护、收费、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收费公路是指按《公路法》的规定,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包括收费公路桥梁和收费公路隧道。
第四条 收费公路分为收费还贷和收费经营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为收费还贷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收费权的收费还贷公路,或依法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为收费经营公路。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 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收费公路。依法保护收费公路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收费公路建设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收费还贷公路的管理者和收费经营公路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保障收费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七条 收费公路的发展及收费站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讲求效益、合理设置、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设立收费公路实行审批制度,设立条件和程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收费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二章 收费还贷公路
第九条 收费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本息的原则,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期间内利用贷款提高原路段技术等级和规模,需延长收费期限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条 通行费收入除用于收费公路的路政、养护管理、收费单位的人员和设施的正常开支外,全部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贫困地区撤站还贷补助资金”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计提,其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按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省交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向省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征税费。
收费还贷公路的计划、财务、票证管理等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收费经营公路
第十二条 从事收费经营公路活动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公路经营企业。
第十三条 公路经营企业投资建设收费公路或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公路经营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按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票证由省地税部门监制,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统一核发和管理。
第十五条 在收费经营公路上从事可能对公路造成损害或对公路经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关活动,应事先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对收费公路造成实际损害或对公路经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第十六条 转让收费还贷公路收费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有资产评估。
转让收费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益,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存入省级财政专户,除用于偿还该项目建设贷款外,其余部分按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主要用于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
收费经营公路中交通部门的投资收益,应全额上缴省交通主管部门,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存入省级财政专户,安排用于偿还被转让经营权的公路建设贷款和新建公路及贫困地区撤站还贷补助。
第十七条 收费经营公路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其组织鉴定和验收,未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公路经营企业应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标准,逾期仍未达到标准的,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维修,所需费用由公路经营企业承担。
第十八条 收费经营公路经营期限届满,由国家无条件收回,交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十九条 收费公路建成后,由省公路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申请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设站申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同一收费公路由省内多部门筹资建设或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由建设或经营单位按前款规定共同提出设站申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提出设站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提出设站申请时,应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省公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收费站收费许可证。
收费标准可根据物价指数、交通量、还贷、经营性收费公路合理回报等情况的变化,由原审批机关适当调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辆行驶收费公路,除军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正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和本省省政府规章规定的免费车辆外,一律交纳通行费。
免费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应主动出示免费车辆凭证,经验证后免费通行,不得冲岗。
第二十二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站,应在明显位置悬挂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式的收费站站牌和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复印件,并设置公告牌,公布审批机关、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三条 收费站应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改善收费条件,并设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方便。
为有效避免冲岗逃费等违章现象,收费站可采用安全可靠的车道开闭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冲岗逃费造成的损失,由冲岗车主承担。
第二十四条 收费站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采取措施,维护收费治安秩序,及时处理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收费公路停止收费以后,其管理者或经营者应及时拆除收费站设施。
第二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和收费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收费站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持证上岗、遵纪守法、按章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收费公路管理人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收费公路的路政、养护工作,应根据其收费还贷或收费经营的性质分别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性企业组织实施。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未经审批擅自设站收费的,按《公路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届满或因撤并站点等原因应停止收费而不停止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已终止收费的公路不及时拆除收费站设施的,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其费用由收费管理单位或公路经营企业承担。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收费人员责令按全程交纳;少交纳票款的,责令其足额补交。拒不交纳通行费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逃避交纳通行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依据情节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阻碍车辆正常通行的,收费管理单位可强行排除障碍,并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损坏收费站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扰乱收费秩序,阻碍、拒绝监督检查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的管理人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高速公路的收费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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